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实专业教师队伍,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是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举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坐落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101号。其主要职能是培养高、中级专业技能人才,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提高社会职业素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专业课教师
1、招聘人数:6人
2、岗位描述:承担相关专业课的理论和实习教学。
3、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热爱教师职业;
(2)专业条件及岗位需求如下:(见附件)
(3)具备岗位需求专业技能与实际操作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及体检标准。
(二)大客车驾驶教练员
1、招聘人数:8人
2、岗位描述:承担汽车驾驶实习教学。
3、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热爱教师职业;
(2)年满40周岁及以下,具有本市户口;
(3)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A1驾驶证,且驾龄超过5年;
(4)具备岗位需求专业技能与实际操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及体检标准。
(三)教练管理员
1、招聘人数:1人
2、岗位描述:承担大客车驾驶教练员的管理工作。
3、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满35周岁及以下,具有本市户口;
(3)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且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
(4)具备岗位需求专业技能与实际操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及体检标准。
(四)校医
1、招聘人数:1人
2、岗位描述:承担学生、教职工日常医疗及培训教育等工作。
3、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满35周岁及以下;
(3)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师类专业,具有执业资格证,且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
(4)具备岗位需求专业技能与实际操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及体检标准。